房地产权利人将房地产无偿地赠送给受赠人的,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赠与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除说明外,均需提供原件):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
4、赠与合同;
5、契税完税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是个人时提供,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7、墙界表(单元式房屋,与他人房屋不相连的独立房屋免此项);
8、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提供);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申请人是单位时提供,收复印件);
10、代理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提供,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11、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交费发证
常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电话:0519-8667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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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9-86801150
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戚墅堰分中心
地址:戚区行政中心服务大厅二楼
电话:0519-88772244
自受理登记后15个工作日(需实地查看的,顺延5个工作日)。
领证时需提交领证人身份证件及登记收件收据(委托他人领件的,需出具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