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1.6排量以下节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的,180元/辆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300元/辆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360元/辆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660元/辆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1200元/辆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2700元/辆
4.0升以上的,3900元/辆
更多合肥车船税征税标准参考《安徽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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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约能源乘用车的排量必须限定为1.6L以下(含1.6L),而且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标准也更加严格;
2、取消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的要求,但是在对于新能源车的标准中,专门提出了纯电动续航里程的要求。
车船税减半征收 来看哪些车辆符合标准
我国将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1.依法应当在本市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本市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但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3.非在本市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但在本市保险机构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机动车辆。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公共交通车辆;
6、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
7、经国务院批准免征或减征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
8、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
9、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
10、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因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免税的车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