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2024-11-02 23:35:52 买帖  | 投诉/举报
办理条件

城乡居民医保

1、具有本统筹地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

2、本统筹地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中小学、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

3、已参加本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其非本统筹地区户籍非从业的父母、配偶、子女

城镇职工医保:

1、各类企业、事业(不含全额拨款)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

2、市区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城乡居民:

1、城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证件

2、学校、幼儿园应协同做好在校(园)学生儿童参保的资格确认、信息录入和保费代收工作

城镇职工:

1、用人单位参保:

(1)《社会保险登记证》、盖有单位公章的《温州市区用人单位参加门诊医疗统筹申请表》。

(2)《参保职工登记表》各一式二份

(3)已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

城乡居民:

1、城乡居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证件到社区(村)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手续。

申请并填写材料

2、首次参保的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温州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学校(幼儿园)申报表》。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录入学校(幼儿园)的基本信息。

审核

3、首次参保的学生儿童或家长到学校(幼儿园)领取并填写《温州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申报表(一)》(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经学校(幼儿园)确认后,录入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选择续保的学生,可由学校统一提供名单报社保经办机构录入。

4、非学校(幼儿园)未成年人参保

申请

(1)由父母或监护人持参保人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在缴费期内先到户籍所在辖区劳动保障站(尚未建立劳动保障站的应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领取并填写《温州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申请表(二)》,由社区工作人员审核后录入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

审核

(2)到户籍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参保资格确认,核定缴费标准,凭《温州市区非在校(幼儿园)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缴费核定单》到指定银行缴纳医疗保险费。

5、凭银行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障卡。

城镇职工

单位新增加人员:

参保登记”窗口领取《参保职工登记表》一式二份,按表内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并提供职工录用(招工)有效证明复印件(如:录用合同、招工协议)。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温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学院中路303

电话:0577-8909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