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电子港澳通行证补办/换证办理指南

2024-05-10 19:02:51 买帖  | 投诉/举报
办理条件

自2014年9月15日起,吉安正式启用电子港澳通行证,同时停止旧版港澳通行证的申请,尚未过期的旧版港澳通行证仍可继续使用。新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条件与原(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相同。

补办条件

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

换证条件

1.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2.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3.证件被撕毁、涂改、乱画、损坏的

4.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通行证有效期少于110天)

5.旧版港澳通行证换领新的电子港澳通行证

办理材料

补办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书面的遗失声明(注明“因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引起的所有纠纷由本人自己承担”字样。)

5.工作单位意见(仅已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需要提供)

办理流程

1、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按照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2)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3)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办理费用及时限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证件制作费用:100元/本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邮递上门取证:45元/证,邮递窗口取证:21.5元/证)

办理地址

根据公安机关预审意见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