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黄标车报废指南

2024-11-16 23:50:28 买帖  | 投诉/举报
报废标准

对于南昌市号牌车辆,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黄标车具体是以下三类:

1、1999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6座、且总质量≤3.5吨的汽油客车;

2、2001年10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客、货车;

3、2003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车。

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黄标车具体是以下二类:

1、2008年1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2、2008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注:黄标车是指达不到我国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一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我国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

报废条件

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2、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为黄色的车辆。

3、车辆提前淘汰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4、汽车办理提前淘汰手续时,应保持车辆的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

注: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以及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不享受补贴。

报废地址

南昌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南昌市怡园路1166(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电话:0791-83987579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3:30-17:00

南昌中安检测站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附近

电话:1880791001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