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得委托代理。
1.本人有效户口簿;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结婚证;
4.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红底或蓝底免冠照片。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及结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注明的婚姻状况与实际情况须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1、提出申请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资料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协议签名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审查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
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
吉安市吉州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广场南路1号
电话: 0796-8222613
吉安市青原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吉安市青原区
电话:0796-8203601
吉安市吉安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吉安县庐陵大道25
电话:0796-8442133
吉安市吉水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文峰镇文化中路33号
电话:0796-3522282
吉安市峡江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玉华路
电话:0796-3673639
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当场颁发离婚证。
收费标准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