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租房补贴指南

2024-04-18 18:05:52 买帖  | 投诉/举报
补贴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按照成本租金测算,参照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的60%—80%确定。

办理对象

城区范围内的符合申请承租政府所有公租房条件的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人士。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

4、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通过审核的家庭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3、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承租公租房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帐号内。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