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项信息发生变更,影响使用功能的,可以申请换领新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姓名与所持的居住证姓名不一致。
2.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与所持的居住证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3.申请人现居住地地址与所持的有效居住证地址不一致。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填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领表》。
3、交原居住证。
另: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公安派出所审核
3.县级公安机关审核
4.制作证件
5.发放证件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居民现居住地所属公安户籍派出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