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申请护照的申请人必须为株洲市常住户口居民或所属部队驻地为株洲市的军人。
2、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
1、 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1、户籍所在的办证大厅
株洲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39号
咨询电话:0731-28683170
株洲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株洲县渌口镇漉浦大道24号
咨询电话:0731-27617237
2、办公时间
(1)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2)寒假办公时间(1月15日至2月15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3)暑假办公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一、
1、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
2、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办理费用
首次申请 20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