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澳通行证补办条件: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
(二)港澳通行证换证条件:
1、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2、证件有效期短于将要签发的签注有效期;
3、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4、证件被损坏或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5、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港澳通行证补办材料:
1、《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2张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书面遗失声明。
5、按申请签注种类的相关材料及其它
港澳通行证换证材料: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2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提交港澳通行证(复印件+验原件)
4、按申请签注种类的相关材料及其它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领取
2、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领证时限
3、证件由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出入境管理办证大厅领取或在申请同时办理邮政快递。委托他人领证的,须提交领证回执、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往来港澳地区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次;往来港澳地区多次有效签注100元/项次。
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咨询电话:0731-82587653, 0731-82587623